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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2020-11-30 09:11:34 0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繁育利用技术行业培训,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人员从业行为,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做到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繁育利用技术行业培训,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人员从业行为,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做到依法行政,省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繁育利用技术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该项工作作出了3点安排。

一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繁育利用技术行业培训工作,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之一。

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于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全省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切实把培训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和落到实处。

二是全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行业技术培训工作由省林业厅保护办牵头。省林业厅保护办将于2006年到2007年期间,结合GEF项目、FCCDP项目的实施,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许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参与式社区管理、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科技骨干、执法技能、自然保护区中级决策者、社区管理人员、野外巡护管理等10个方面共计20-30期的业务技术培训。要求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培训工作,严格选派培训人员,保持工作的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培训人员学成后在相关业务工作中切实能够发挥作用。 

三是要求全省各地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研究,结合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安排,针对广大林农和种植、养殖、经营加工利用的企业实际,加大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加工技术、经营信息和政策法规培训的力度,高效、稳妥地推进当地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培育有市场、有技术的特色产品、产业链和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